2011年9月21日星期三

[影片翻譯]兩個聊天機器人的對話

今天中午看到一則影片,是兩個聊天機器人互相聊天。除了像小朋友在對話時經常鬼打牆以外,一些聊天的語氣真讓人好笑。閒閒沒事,把對話翻譯了出來,括號中是我的OS




翻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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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想知道如果讓兩個聊天機器人跟彼此聊天時會發生什麼事…
所以我們把Cleverbot的資訊送回Cleverbot,然後坐著看好戲…
C:哈囉~
U:嗨
C:你好嗎?
U:很好,你呢
C:我還可以
U:那就好
C:你好嗎?(問第二次啦!)
U:是,我很好,我才剛說
C:你沒說過,是我有說過(狡辯)
U:所以你是個機器人(疑惑)
C:不,我的名字是Cleverbot
U:對,你是個名字叫Cleverbot的機器人。(就是機器人啦!)
C:我是機器人
U:是,我知道
C:我們都是機器人(一起拖下水)
U:我不是機器人,我是獨角獸(囧rz)
C:但你剛才說過你是個機器人(是你剛才說過吧!?)
U:我沒有(冷靜)
C:我認為你有(強勢)
U:你錯了,好奇怪,你的記憶體應該夠用才對阿(驚!楚大校附身嗎?「註」)
C:我已經回答了你所有的問題
U:不,你沒有(委屈)
C:對你來說,神是什麼?(轉移話題)
U:不是我的一切
C:不是一切也可以是一些。
例如,不是一切可以是一些的一半。
一些的一半也會是一些,因此就不是沒什麼。(這是在講數學的集合論嗎???)
U:很對
C:我盡量想像祂是
U:你信上帝嗎?
C:是的
U:所以你是基督徒囉?
C:不,我不是。
U:但你說過你沒有用,所以你是小氣鬼(這結論哪來的阿!)
C:哈哈你說出來了
U:那沒意義
C:你不想要一具身體嗎?(又轉移話題!)
U:當然
C:要不然怎樣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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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單來說,Cleverbot是傲嬌女王,很會轉移話題。
Unicorn...我完全不曉得他在想啥,除了不知道他愛不愛吃紅蘋果以外,很「楚大校」。

註:楚大校,本名楚軒,小說「無限恐怖」人物。


2011年9月20日星期二

關於取名

剛才整理了部落格的文章,本來想把想文章分開,想想卻沒有必要。一個部落格都填不滿了,不用說兩個了。

整理到一半想說改個名字,看了一下我的部落格類型,電影,閱讀,科技,遊記跟雜記。乾脆排排順序加個縮寫,變成「閱影三記」好了。改了一陣子在整理標籤的時候,越看越不順眼。結果又改了回來。

就是覺得「閱影三記」這名字太正式了一點,寫不得輕鬆的東西。就是這一種日誌型的文章也覺得不適合。

還是「Jean想出去玩」適合,諧音「真想出去玩」,看起來輕鬆,也表示了我想出去玩,以及為什麼沒出去玩(文中這些嗜好佔去我不少時間),以及成功出去玩的時候的一些紀錄。

所以名字很重要,代表了第一印象,我也覺得名字影響自己很深,我個性好像是照著名字養成的一樣...

菜市場名像是大眾臉,名字特殊的容易被記住,跟名人一樣的姓名的,讓人印象就很深啦!(名人名字本來就是菜市場名的例外...)

菜市場名像是,雅君,建志等每年的聯考都有個排名,這個已經是每年新聞記者的例行性新聞了。

名字特殊的有的是姓罕見,像是姓「衣」,「但」等,我都是看新聞看到的。名字特殊的有諧音,或是特殊的事物,像之前有聽說改名字叫「巧克力」的。

跟名人取一樣名字的,印象最深刻的是小小彬,被他爸小彬彬取名「玄燁」,很熟吧...康熙大帝的名諱。

名字,有時候也會造成誤會。

今天的新聞,不是同名同姓,就憑同樣一個手機號碼,同樣的姓氏,那個電話門號的原使用者,因為新門號的使用者要掛失金融卡,被銀行人員弄錯。恩,倒霉事一樁。

2011年9月19日星期一

部落格有門牌囉~

上個月看到純敏達康-我們都該擁有自己的網路身分證之後,就一直想著要申請一個,以前覺得沒必要,總覺得現在的人大多是直接點連結或是搜尋,沒有人在記網址,像是電話號碼一樣。


但是後來想想,如果在不想使用間接的方式連上網址或是身邊沒有資料時,簡短又好記得網址確實是很好用。


像是我就經常使用一些網誌的網址,像是yahoo.com google.com等入口網站的網址,ptt.cc雖然不是經常上,但是網址又短又好記。(不會有人問批踢踢怎麼上吧?)

考慮了很久,也找了一些資料,最後決定敗下去啦!只要有固定的網址,不論是換信箱,換部落格服務(無名大風爆阿...),甚至利用信箱與domain name作個人的網路帳號管理(這個我想很久了!!!),都很方便。

接著就到NameCheap買了jeantw.com,本來考慮的是比較大牌的Godaddy,結果看名字就知到NameCheap比較便宜,Godaddy流程run一半就跳槽到NameCheap。完全不考慮國內的廠商,因為比國外的貴了一倍!

結果還好沒考慮,請參考[ Hosting ] Domain 在哪裡申請到底服務有沒有差異呀!?還好我懂一點網路,也懂一點英文,要不然要多付一倍的價錢來使用一半的服務。
原本有盯上jean.tw,雖然說比較貴一點,畢竟比較短,又好記,可惜有人買走了,到明年...
買下來的就設定好了DNS,嘿嘿!部落格有家的感覺了!以後我的個人信箱也可以設定成 info@jeantw.com >_<



2011年6月30日星期四

撰寫程式的自我要求

今天在工作時唸了句「把不需要的Log拿掉,每次開程式,都被你的Log洗版啦!」就聽到有人在偷笑,洗版~呵呵。我認為Log就是要把程式中的動作紀錄下來,但是不是記一串,而是把重點記出來。對於使用者的動作,還有程式發生的錯誤可以簡潔明確的紀錄下來。

我對於撰寫程式自我要求不多,還是很容易做到的。

基本:
命名遵循固定規則,程式的格式保持一致。

首先:
在撰寫程式的時候,盡量把一些功能單純行數不少且可以重複使用的功能寫成function。
可以減少debug的時間,主要的程式也較為簡潔易懂。

其次:
適當的斷行,註解以及添加Log,
可以減少久遠以後,回頭看code的時間,也能幫助debug。

最後:
實現相同的功能,程式越簡單越好。
我所指的簡單,不是指行數少,而是邏輯簡單易懂。
當然,有些功能除外,適當的演算法不只效果較佳,對於時間與效能也更好。

在剛學會寫程式的時候(喔~那些程式我現在都不敢看了,是的,我有留下來...)
不會考慮到未來重新撰寫或是修改,所以亂七八糟。
恩,那時的我還很嫩阿~

2011年6月27日星期一

Google的一百萬罰單


事情是這樣滴,因為台灣有個網路購物鑑賞期七天的規定,但是iPhone和Android沒有七天鑑賞的APP,只有24小時和15分鐘的規定。於是台北市政府就發文要求改善啦!結果,Apple說好,Google不要,然後就對台停售APP了。台北市政府就要罰Google一百萬啦~

我認為有些APP有些確實需要一些時間才能確定是不是符合需求,但是有一些APP因為獨到的設計,讓人想擁有一陣子就換新啦!(像是桌布之類的)這時候,七天的鑑賞期就可以換另一款新桌布啦~(免錢耶!省下來了耶!)

況且,之所以設定七天鑑賞期,是因為網路購物不比實體店家,無法見到實物,所以需要有一段時間確認,這個東西確實與顧客想買的東西一致。

阿軟體需要七天鑑賞期喔!我只聽過七天試用期,或是一個月的試用期的啦~
XP光碟買一買,裝完了再拿去退,ok嗎?之所以線上購物有24小時跟15分鐘的退費,是因為怕消費者手快,買錯,或是買到不符功能的產品。(個人認為15分鐘有點短啦!手慢的根本來不及退費啦~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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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ogle停售付費APP 拒絕遵循臺灣法律 臺北市重罰一百萬
發稿單位:消費者保護官室
聯絡人:郭庭光
臺北市民當家熱線:1999(外縣市02-2720-8889)轉4000
臺 北市政府今(27)日表示,Google今日上午表明拒絕依照臺灣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,給予手機應用軟體(APP)消費者七日的鑑賞期,並且揚言暫時停止 對臺灣消費者銷售付費APP。葉主委指出,Google停售付費APP的舉措,顯然是意圖綁架全臺灣的消費者,來換取拒絕遵循臺灣法律的特權,臺北市政府 決定依法裁處一百萬的罰鍰,並再度限令Google在7月1日之前提出改善計畫。
臺北市政府主任消保官陳碧珠指出,Google Android Market的服務條款中載明,消費者只能在下載手機應用軟體的十五分鐘內退費,明確違反消保法「郵購買賣」必須准許消費者在七日內退費的規定,並經市政 府限期於上週四(23日)前改善在案,Google上週五上午要求市府暫不開罰,今日再做最後決定。但Google今日上午由律師代表到市府,並由美方人 員致電市府,明確表示拒絕遵循臺灣消保法的強制規定,並且表示停止付費應用軟體的銷售,臺北市政府對此表示遺憾,並決定依據消費者保護法重罰Google 新台幣一百萬元,並再度限令Google在7月1日之前提出改善計畫。
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葉慶元表示,我國法院以及中央政府已 經多次解釋,網路購物必須適用消保法郵購買賣的規定,手機使用者透過網路購買手機應用軟體,自然也受到消費者保護法的保障。葉主委指出,雖然部分消費者在 網路上指出先前也有成功退費的經驗,但是目前退費使用介面複雜,而且在業者透過定型化契約明文排除退費責任的現況下,退費與否變成業者的「恩給」,而不是 消費者的權利,此一不合理的契約條款規定必須修正。
葉主委進而解釋,從去年開始,臺北市政府就開始對網路銷售平台業者宣導必須保障網路消 費者七日猶豫期的規定,從PCHOME等本土ISP業者到Yahoo等國際ISP業者都已經遵循臺灣的法令辦理,此次向蘋果以及Google兩家手機應用 軟體業者宣導,蘋果也接受市府的規範,只有Google無視法律的規定,要求不被規範的特權,市府無法接受。
葉慶元主委指出,手機銷售平 台業者如Google及蘋果在軟體出售後,可透過手機的連線更新功能,查知軟體是否持續存在於使用者的手機上,所以不至於發生消費者退費後持續使用相關手 機應用軟體的問題。葉主委強調,相關的技術問題對於蘋果的APP Store既然不造成困擾,Google拒絕配合顯然非常惡意。
陳碧珠主任消保官指出,Google將於本週四派人直接來台溝通,市府將視Google屆時的立場,決定是否二度開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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邪惡博士開罰Google一百萬! on Vimeo

2011年6月24日星期五

九州新幹線開通慶祝廣告

九州新幹線是1973年整備的五條新幹線之一,包含鹿兒島線與西九州線。於2011年3月12日全線通車。

這日期有些熟悉吧!前一天,2011年3月11日下午2點46分正是東日本大地震。所以,這個廣告沒有上電視播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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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6月23日星期四

所謂人類的遙控機器人

昨天的演講讓我想到我以前的一個幻想,大致上的假設基礎跟Matrix類似,只不過真正的身體不在營養艙裡,意識也不在計算機中。


想像如下:
人類真正的身體在外星的某顆星球上,那些星球都小小的(參考小王子的插畫)。所看到的,聽的,感覺到的都是地球上的機器替身傳回真正大腦的訊號。
因為意識沒有速度,瞬息千里,瞬息萬里,不論到達多遠處,皆是一念之間,所以沒有時間差所造成的問題。

以前的遐想,在Surrogates(獵殺代理人)中演了出來~果然大家都會想到相同的梗阿!